发布日期:2025-12-10T12:49+08:00
头屯河区气象台2025年12月10日12时49分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:预计10日午后至11日中午,经开区(头区)将出现降雪天气,大部区域可达暴量,建议防范。
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,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,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。
1、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;
2、交通、铁路、电力、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、铁路、线路巡查维护,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;
3、行人注意防寒防滑,驾驶人员小心驾驶,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;
4、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,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;
5、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。
发布日期:2025-12-10T12:36+08:00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5年12月10日12时36分将大风蓝色升级为大风黄色预警信号:预计10日白天至11日夜间,博州、塔城地区、阿勒泰地区、克拉玛依市、乌鲁木齐市、阿克苏地区北部、巴州北部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有9~10级西北阵风,风口风力11~12级,三十里、百里风区阵风13级左右,请加强防范。
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,或者阵风9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为8~9级,或者阵风9~10级并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;
2、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,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;
3、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加固港口设施,防止船舶走锚、搁浅和碰撞;
4、切断户外危险电源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5、机场、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,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
发布日期:2025-12-10T12:33+08:00
头屯河区气象台2025年12月10日12时33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:受强冷空气影响,预计10日至12日,经开区(头区)最低气温将下降8℃至10℃,局地可达12℃以上,大部区域将出现寒潮,建议防范。
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;或者已经下降8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,并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;
2、注意添衣保暖;
3、对热带作物、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;
4、做好防风准备工作。
发布日期:2025-12-10T12:15+08:00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5年12月10日12时15分将寒潮橙色升级为寒潮红色预警信号:预计10日夜间至11日夜间,伊犁河谷山区、塔城地区北部山区、阿勒泰地区、昌吉州东部等地的局部区域最低气温将下降16~20℃,出现特强寒潮。请加强防范。
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℃,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;或者已经下降16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℃,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,并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;
2、注意防寒保暖;
3、农业、水产业、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、冰冻等防寒措施,尽量减少损失;
4、做好防风工作。
发布日期:2025-12-10T12:09+08:00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5年12月10日12时09分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:预计10日夜间至12日夜间,南疆盆地大部和吐鲁番市、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将有扬沙或沙尘暴天气,其中喀什地区、和田地区、阿克苏地区、巴州等地的局部区域有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强沙尘暴,请加强防范。
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(能见度小于1000米),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。
1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;
2、关好门窗,加固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,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;
3、注意携带口罩、纱巾等防尘用品,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;
4、呼吸道疾病患者、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。
发布日期:2025-12-09T19:27+08:00
头屯河区气象台2025年12月9日19时27分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:预计10日下午至11日经开区(头区)大部区域有降雪降温天气,将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,请加强防范。
当路表温度低于0°C,出现降水,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。
1、交通、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;
2、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,安全行驶;
3、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,注意防滑。